一名女子和男友交往兩年多,交往期間向男友借錢,金額大約40萬,後來覺得與男友個性不合想分手,但男友卻要女子還出借錢的款項,沒錢還就下海賺皮肉錢,或是向地下錢莊借錢,被威脅的女子逼不得已,只好下海來還錢,在這期間,男友還載她從事性交易,控制行動,每一次賺的錢大部分都遭男友拿走。
女子所賺的錢,已遭男友拿走57萬多,男友並與另外一名男子有性交易的連繫,來讓女子下海,女子為了想擺脫男友,拜託一名恩客救她,逃走後馬上報案,警方也發現,男子先前就有相關案件的前科,而在法庭上還狡辯否認自己的罪行,法官判處該男10個月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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