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未在農行貸款買過車的程先生,卻出現貸款買車29次逾期還款的不良信用記錄。因銀行遲遲不予更正,程先生將農行北京朝陽支行告上法院,要求其取消不良信用記錄,賠禮道歉,並索賠1元精神補償費。昨日上午,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。
去年8月,程先生到招商銀行辦理信用卡,卻因信用不良被拒絕。感到蹊蹺的程先生到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北京征信分中心查詢,意外發現其個人信用記錄中記載有農業銀行盈科支行(現合併為朝陽支行)於
但程先生表示,自己從未向農業銀行任何支行、部門申請過任何貸款,也根本沒有購置過任何車輛,該記錄顯然是錯誤的。查詢當天,程先生按照銀行方面規定的程式,向北京征信分中心提出了“個人信用報告異議申請表”,要求銀行刪除該條不良信用記錄,但他至今未收到銀行的任何答復。
“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和各家銀行電腦相連,程先生出現逾期還貸後,不良貸款記錄自動計入人民銀行的個人征信系統中,農行對此沒有任何責任。”農業銀行朝陽支行代理人表示。同時,他還向法庭提交了程先生的汽車消費貸款申請表,個人詳細資料,身份證、戶口本的影本,貸款購車合同,保證合同,首付款收據,汽車消費借款合同等。
鑒於貸款材料上的簽字是否為程先生本人所簽成為本案爭議的焦點,昨日上午,朝陽法庭啟動了司法鑒定程式,將對材料上的簽名進行鑒定。
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。

